深度解读:央企采购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出台助力规范采购
》,在央企采购领域乃至整个市场引发广泛关注。慢慢的变多的央企朋友一直在讨论,影响几何?
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诸如政府采购法、招标投标法等(详见:抓紧收藏!招标采购法规大盘点来啦!),但专门针对央企的采购规范还没明确,很多央企朋友有时候,不了解什么时候该怎么去采购,当然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规定哦!所以这一个文件大家就不用乱了,有了依据了,它防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,全面提升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。
从标题可知,《指导意见》主要是针对中央企业。(央企则是国企中的特殊类型,特指由中央政府(国务院)直接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)
对于法定必须招标项目,央企需严格执行招标程序。非工程建设项目中,未达招标规模标准或依法可不招标的项目,除自愿招标外,可从询比、竞价、谈判、直接采购这 4 种方式中选择:
3 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,经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。适用于采购需求明确、标的物技术和质量标准化程度高、市场资源丰富且潜在供应商不少于 3 家的情况。
:3 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多轮次公开竞争报价,按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。要求采购需求清晰、标的物技术质量标准化高、以价格竞争为主、市场资源丰富且潜在供应商不少于 3 家。
:与 2 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,经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。适用于采购标的物技术复杂、需求不明确,或有多种实施方案,或市场供应资源缺乏只有 2 家符合资格供应商,或采购原创性商品或服务的情况。
:与特定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商议确定成交供应商。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、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机密,或因抢险救灾等紧急状况,或需采用无法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,或需向原供应商采购以保障施工或功能配套,或有效供应商仅有 1 家,或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等情况。
·强化采购寻源和供应商管理:央企要利用数智化手段广泛寻源比价,识别供应商风险,建立并动态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录,对供应商量化考核、分级管理,强化央企间供应商信息共享,探索建立高风险供应商名单。
·完善采购执行和评审机制:健全采购执行流程,小额零星采购可适当简化,制定应急采购流程;完善评审专家机制,根据采购事项重要程度决定是不是组建专家评审小组,探索同行业央企共建评审专家库。
·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:除特殊项目外,央企要确定公开采购限额基准线,限额以上项目原则上公开采购,在指定平台或媒介公告公示采购信息及结果。
·提升采购数智化水平:支持电子采购与新技术融合,搭建交易买卖平台;鼓励央企自建电子商城,采购标准工业品等。
·加大集中采购力度:推动央企在集团层面加强集中采购管理,整合需求,提高采购集中度。
·发挥采购对科学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:对创新产品和服务,在兼顾经济性的情况下,可采用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,鼓励预留采购份额并先试先用,央企要在科学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带头使用创新产品。
·鼓励更好履行社会责任:央企应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,不可以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、限制中小企业,鼓励通过预留采购份额、优先安排价款支付等方式给予支持。
以上就是这一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啦,如果真的落实到位,相信真的很规范很系统!我想现在很多央企朋友们正在按照文件要求,对应的考核标准逐条去对应了吧!哈哈,做起来虽然比较“痛苦”,但是“规范”才是长期的啊!加油吧!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
合法合规很重要,给了4种方式的自主选择空间,不是所有采购都要进行招标,按真实的情况选择